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徐贤德 时间:2024-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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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项目党支部按照公司党委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工作计划安排,于4月16日正式启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我作为项目党支部书记,时刻不忘党组织赋予的使命和职责,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深入研讨学,切实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新修订《条例》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强调,带动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全面从严,形成了纲举目张的效果。如在组织纪律方面,在第八十条增加了对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和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处分规定。这些处分规定以更加清晰更加具体的特质凸显了《条例》的可操作性,明确了党员应该做、可以做以及不能做的具体事项,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各项纪律建设。总体而言,新修订的《条例》较之以往内容更加充实、规定更加明细、程序也更加完善。我本人感觉要想真正落实好本次学习教育工作,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在“学”上下功夫,把心思用在“学纪”上。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从以往一些违规违纪案例看,有不少党员干部因为对党纪党规学习不深入、不用心,以致问题发生而不自知,直至被问责、被查处才如梦初醒。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从学习党纪党规入手,培养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既要深入学习党章这个党的根本大法,也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既要逐条逐句学习法规条文,也要结合上级通报、典型案例进行学习,通过领导领学、支部研学、专家讲学、分享促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纪法学习,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加深思考认识,防止问题发生。 在“悟”上做文章,把精力放在“知纪”上。知纪要求我们通过本次学习教育,对《条例》每一章节的内容熟记于心、牢记于行,做到真悟真懂、真学真信,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我约束的免疫能力、道德定力,这不仅仅是对党纪党规条文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在党员干部心中建立起一种深刻的纪律意识,使每个人都能够清晰地知道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为达到这一目的,应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包括讲座、研讨、交流等,使党员干部能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深化对党纪重要性的理解,明确个人行为的边界,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知纪守纪,维护党的形象和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明”上求实效,把标尺放在“明纪”上。明纪是为了让自己在思想上树立起纪律观念,做到自觉遵守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立规明纪着重于通过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案例学习、反思和讨论等形式,将党纪党规的要求具体化、生活化,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时刻用党的纪律来衡量自己的言行,确保其符合党的要求,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对纪律精学钻研、了然于胸,把问题找准找实,用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才能真正成为懂规矩的人。 在“守”上花力气,把言行放在“守纪”上。无论学得再多,如果在言行上不守纪,最终必将误入歧途。我们通过党纪学习教育,目的就是增强大家的学习自觉性、遵纪自觉性。树牢遵纪守法观念,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公权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小事小节上克己慎行,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守牢清正廉洁防线,以拼搏状态、无私作风去履职担当。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守党纪党规,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民风向上向好。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中国铁建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我们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各项工作安排,将党纪教育与施工生产工作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为改革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蓄力,让项目又好又快平稳运行,向公司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